严格管理招生相关信息
2022年句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通过“镇江市义务教育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办法、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及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址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应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拓展: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要在划定的施教区范围内招生,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登记入学,先安排有完整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且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的适龄学生入学,其次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学生。
市实验小学、崇明小学,市二中、华阳中学继续实行学位有限使用管理办法,即学校学区内的住所对应的小学、初中学位使用结束前,后继购房者家庭不承继该校的入学学位。
各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学生入学,要重点关注残疾、特困、留守等家庭适龄学生的入学情况。适龄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暂缓入学手续。暂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各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强化各镇(街道、管委会)、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并全力做好劝返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如需超出范围招生的,须报镇江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