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泰兴市2021年秋学期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收费项目: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课后服务费;代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仅限城区学校)。
2.收费标准:
(1)伙食费:按照“非盈利和定期公布收支”的原则,按实收取,按月或按学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
(2)社会实践活动费:10元/生·学期。
(3)课后服务费:暂按300元/生·学期收取,如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民办中小学住宿费仍按原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