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兴化市流动人员以及在城(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流动人员以及在城(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学生及其家长须提供如下材料: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工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至2021年6月30日止);或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至2021年6月30日止)的在兴有效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等佐证材料)。
(2)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暂住证、租房协议等。
(3)小学一年级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幼儿园园籍卡或幼儿发展报告书。
(4)纸质学籍卡一份。
具体办法如下:
(1)乡镇小学
学生及其家长携上述材料,填写好《2021年兴化市小学流动人员以及在城(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到相关学校申请,审核通过后,学校于8月19日—21日将审批表和名册报教育科备案。
(2)乡镇初中
①学生及家长填写《2021年兴化市小升初流动人员以及在城(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并携上述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或中心校)提出申请。
②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或中心校)对学生及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批表中明确注明是否同意,并由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③8月17日—18日学生及家长携上述材料、审批表,到相应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学校作出不享受指标生资格的承诺。
④8月19日—21日接收学校将审批表报市局教育科,经教育科同意方可接受学生报到注册。
(3)城区小学和初中接收流动人员以及在城(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详见《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