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如下:
(一)笔试
1、 考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1)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3)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4)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2、 时间地点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9日。具体安排为:
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2)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3)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4)考点: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点。
(5)报考者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6)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7)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2、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4、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5、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6、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7、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
8、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