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连云港市教育局8月23日发布消息。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由相关县区教育局认定(认定机构见下图)
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认定(咨询电话:0518-85822257)。
请申请认定高中学段教师资格人员加入QQ群:495419455。
补充说明: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连云港市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 具有当地户籍;
2. 在当地居住,并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
3. 在驻当地高校(含分校区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
4. 驻当地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5. 港澳台居民持有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