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提到的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如何认定?
“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人员不属于“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也可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其报考资格与在行政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相同。在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是指2011年以前由我省统一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服务西部计划和“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