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取消我市中小学校2020年春假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19〕198号)安排,2020年4月30日至5月6日(含“五一”劳动节假期)为我市中小学校春假时间。考虑到今年疫情导致广大中小学生寒假后长时间居家,现正处于复学的起始阶段,为保证本学期复学后的教学时间,经研究,决定取消我市中小学生2020年春假,即4月30日及5月6日为学生上学时间。
“五一”劳动节假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执行。请各地各校提醒广大家长合理安排假期活动,做好防疫措施,确保每一个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有意义的假期。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