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在四夷是明朝治理云南的主要策略。“守在四夷”是中国历代中原王朝经略边疆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是儒学发展的产物,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底蕴,对中国古代边疆治理与疆域的形成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最早表述这一思想的是《左传》。其文曰:“古者,天子守在四夷。”
元朝对云南的治理,在指导思想上排出了"外夷狄内华夏"的观念,在云南组建了隶属于中央的大行政区,把云南真正纳入管辖范畴之内,在云南推行与内地相同的治策。明朝对于云南的治理政策则回归到"守在四边","守在四夷"的传统核心指导思想,在领土问题上采取"守备为本"的思想,并设置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
至清朝,对边疆少数民族较少歧视,少有"内华夏外夷狄"一类的看法,但清前期诸帝依然有"守中治边"、"守在四夷"的传统意识,并在明朝的基础上特设理藩院,作为统治少数民族的最高权力机构。
此外,作为霸摩治策的升级版本,元明清经历了一官,十司制度直至改十归流的变迁,并在具体实施上呈现出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