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正式发布《》,对高考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主要有6项措施:
一、高中学考按年级定时定科统一安排,同一年级统一科目统一时间开考,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二、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三、选考科目等级赋分的分差由3分改为1分,从2022年1月选考起实施。
四、录取分段由三段改为两段,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五、语文、数学和外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3年起实施。
六、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考试合格作为报考条件,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 年招生录取起实施。
高考改革试点为什么要不断完善?
对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对国务院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关改革试点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二是对改革试点客观规律的尊重。本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长期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既严重偏科又个性缺失”等老大难问题,不等不推不绕,迎难而上,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链条最长、涉及面最广和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作为先行试点省,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五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在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条件保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大会明确了高考改革“坚持改革不动摇、完善改革不停步”。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改革不动摇,一方面要立足现阶段实际,更好地处理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理想目标和现实条件的关系,更好地克服功利应试惯性等因素的阻碍,循序渐进,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