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持有拱墅区范围内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并与实际居住地相符合的适龄儿童;
3.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指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或往年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报名办法
1. 公、民办小学实行网上同步报名,6月10-16日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报名),注册后填报相关信息。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2.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 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在6月22-23日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7月2日,报名数超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并公布派位录取结果。7月6日9:00—7日12:00,招生不足的民办小学补招报名。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只需要填报相关信息。
4.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6月28日-30日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核对,如对部门核查反馈的居住证、居住登记、房产等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应在系统中递交复核申请。
公办小学现场核验
7月4日-5日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到相应教育服务区公办小学进行现场核验:
1.本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地教育服务区学校现场核验。2.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儿童,家庭在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应到房产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现场核验;家庭在杭州市区无房产的,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具有杭州市区户籍的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凭有效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安置协议书”),可到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符合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有本市户籍的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现场核验,无本市户籍的到实际居住地(家庭房产地)学校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在本区工作、定居的留学归国人员随带子女、港、澳、台、外籍随带子女,可到获得批准的外籍子女专门学校报名,也可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现场核验,收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6.符合就读条件并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儿童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地对应小学进行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入学。
现场核验所需资料
1.本区户籍: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
2.杭州市区集体户:户籍本(页)、父母身份证、有效租赁合同。
3.杭州市区拆迁家庭: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有效安置协议书、有效租赁合同。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身份证、有效租赁合同。
提醒:如家长提供材料与网报信息不一致时,须根据学校要求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小学录取办法
1、公办小学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7月10日左右录取对象: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中,根据儿童户籍与家庭住房情况,在学校招生计划内根据排序依次录取“住、户一致”的儿童。第二阶段录取及调剂:7月15日左右录取对象:报名公办小学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及报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儿童。(1) 公办小学根据招生计划和第一阶段录取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排序统筹安排入学。当学校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数,学校将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内,按下表排序规则依次录取:
拱墅区公办小学招生录取排序规则
(2) 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3)对不符合杭州市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予接受报名和录取,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民办小学录取
(1)如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将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小学一次性全部录取。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不再安排其他小学录取。
(2)第一阶段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小学录取和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均纳入公办小学的第二阶段录取程序。
其他
本区户籍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原则上由杭州市湖墅学校接收入学;本区户籍盲童向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人儿童向杭州市文汇学校报名就读。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均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办理学籍关系。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驻地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烈士子女入学,应由所属单位统一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并根据杭州市统一的时间和端口进行网上报名,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本区户籍儿童,家长须在报名前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诊断病历、家庭房户证明和本人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入学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