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符合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报名办法
(一)符合初中入学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杭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跨区就读我区民办小学或搬家迁户(以报名开始前的户籍地址为准),可自主选择我区或家庭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升学。在选定的区、县(市)范围内选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在该区、县(市)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四)本区农村居民进入城区务工、创业,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申请城区就学的,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8月底前已在城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劳动合同或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在城区居住地申请入学。(於潜镇、昌化镇参照执行)。
(五)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审核确定,选报民办学校者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