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办法
1. 分批录取、统筹调剂。
按生源排序(A类、B类、C类、D类)确定录取对象。符合A类、B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若超出该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县教育局视情况调剂补缺录取。C类、D类生源同样视余额实行补缺录取。
同类生源按报名条件达成先后进行排序,排序原则是:A类生源按房户一致达成时间先后排序;B类生源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C类生源按父(母)的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D类生源按父(母)在桐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排序。
2. 录取结果告知。
6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各幼儿园将在各园区公布录取名单,未录取的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