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2021年幼儿园招生公告一览 余姚四明幼儿园招生2021

教育百科2022-09-09 16:49:34未知

余姚2021年幼儿园招生公告一览 余姚四明幼儿园招生2021

  余姚2021年幼儿园招生公告一览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省市学前教育条例及上级有关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结合余姚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统一实施网上报名

  符合我市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5月10-5月14日)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余姚市”,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择填报三所就近幼儿园志愿。幼儿园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幼儿园招收托班及中、大班插班生仍采用线下报名的方式。

  明确招生报名条件

  2021学年幼儿园小班招收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幼儿园不得招收不及龄儿童入读小班。其他中、大班插班生也严格按规定年龄招收。

  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住房(有住宅用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按相关类别进行报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应满足本人或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具有《浙江省居住证》。幼儿园不得招收父母不在本市工作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幼儿园应按照事业计划确定的规模招生,不得随意增加招生班级数,不得随意扩大班额。省等级(市星级)幼儿园其各年龄段班额最高不得超过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上限5名。公办幼儿园招生时不得随意设置限制条件,确保按事业计划足额招收。

  进一步规范公办园招生

  按就近入园的总体原则,公办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学龄儿童入园需求。公办幼儿园是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应优先招收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

  教育局直属幼儿园和城区四街道所属公办园的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与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商定,招生公告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发布。其他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招生公告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发布。在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公告中,应该明确幼儿园的招生范围。

  保障残疾儿童入园

  市特教中心、乡镇(街道)教辅室和有关幼儿园应主动与残联等部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对接,做好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入园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

  落实优抚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抗击疫情的医务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港澳台同胞、华侨子女等要积极落实国家、省、宁波及我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

  积极做好招生服务

  幼儿园应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招生简章),公告应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和录取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标明保教费按何星级标准收取)等内容。招生报名期间,幼儿园要落实专人,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完成网上报名。

  及时做好录取工作

  幼儿园招收新生继续采用线下录取方式。网上报名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录取工作原则上在报名结束后两周内完成。网上报名人数不足的,可以在录取网上报名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后,通过线下报名的方式招录新生。线下招录的新生,幼儿园应通过后台及时输入招生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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