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轮招生已顺利完成。各地各校第一轮录取名单将陆续在各校园网或教育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根据安排,第二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于6月20日起启动,招不足民办学校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在全市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录取规则同第一轮,即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有关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6月20日-21日(9:00-21:00)。
报名对象:尚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本人具备温州市户籍;
2.其父母持有温州市不动产权(住宅性质);
3.在温州市办有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在温州市办理临时居住证及在温州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4.入读初中前已在温州市建立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报名方式:通过“浙里办”手机APP登录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参见 “2020年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南”)。
招生学校及计划:“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注: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查看)
录取时间:6月24日
各县(市、区)招生咨询、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