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的通知》(乐教〔2020〕43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乐清市小学、初中教育事业计划的通知》(乐教普〔202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实施情况公示如下:
温馨提醒:所有民办学校的缴费确认工作,必须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暨初中缴费确认在6月13-14日,小学缴费确认在6月14-15日。
点击查看》》《2020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通过审核报名对象名单》
特别说明
一、乐清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乐清市教育局组织的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摇号)活动,由公证处公证人员参与公证,同时邀请市纪检组、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民办学校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0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录取现场会
时间:
2020年6月12日上午 民办初中摇号
2020年6月13日上午 民办小学摇号
地点:乐清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三、根据省厅和温州市局要求,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不能捆绑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
四、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被任意一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不再具有其它民办学校递补机会(即当学生被民办A学校预录取后,不得被民办B学校依次递补录取)。
五、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报名对象,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后放弃的,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