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教育百科2022-09-10 06:51:37未知

2020年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入学申请条件

  2020乐清市申请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的条件

  ㈠父母一方在乐清市办理居住登记,且在乐清居住或工作一年以上;

  ㈡父母一方参加乐清市组织的积分制管理,且经审核其家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㈢符合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1.受理积分申请和入学申请。

  符合条件的入读申请人父(母),于4月28日至5月19日期间向居住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提出积分和入学申请。依照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好《乐清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乐清市新居民参加积分制管理材料登记表》和《乐清市参加积分制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申请表》等申报表格。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收件后,对所受理材料的进行初步审核。

  2.材料审核和积分排名确定。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应于5月21日前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及核定情况上报市新居民服务中心,由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各类积分证明材料交相关单位或部门审核。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应于5月28日根据相关审核情况合计积分,并对积分居前的拟获入读名额者进行公示,如遇公示异议,则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

  3.确定入读学校。

  积分排名公示无异议后,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应将拟获入读名额的申请人名单及其父(母)积分排名情况提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确认申请人入读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4.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和市教育局的审核意见,由入读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5.放弃入读名额的,不再享受此待遇,其入学名额将收回后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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