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可聘请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把课后服务作为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城乡教育共体及城镇学校的优秀教师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工作并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实绩应作为评比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有关部门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取酬情况,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
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的,课后托管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学校可统筹安排参加课后托管服务教师上下班弹性制度。教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