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细则包括校内、校外两方面。
校外主要针对培训学校,尤其是学科类。内容上,不得超纲,抢跑;时间上,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运营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校内,主要是提升教学质量,提供课后托管服务,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二、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行审核把关,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