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报名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出台后、报名工作开始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有适龄子女秋季新学期需要就读起始年级的,在规定时间通过网络登记相关信息。错过登记时间的,不予补办。
2.资格审核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单位进行联合审核。
3.信息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4.预留学额
符合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获得相应入学资格,市教育局通知相关学校(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为其预留学额。
5.学校录取
待学校(幼儿园)新生报名全部结束后,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