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人才意愿,由公办学校无障碍安排就读;
2.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高中教育阶段,不受户籍地限制,报考或转入我市公办高中,享受与我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3.在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经认定,可安排在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外国语小学就读,申请转入我市高中段学校就读的,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相关学校就读;
4.对我市纳税超千万的企业或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涉及多家投资企业的,仅限1家),当年度可推荐2名所在企业具有硕士学历或副高、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其子女可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政策;
5.市教育局每年统筹安排一定名额用于解决各类人才子女就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