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2)艺术类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同一次填报志愿的专业类别必须相同。
(3)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原则上按先艺术类后普通类的原则进行。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与普通类第二段录取院校不能兼报。
录取时间
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平行志愿投档时间均为8月30日8:30,退档录检结束8月31日16:30。
招生咨询电话:0579-86668888/8666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