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检主要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体格检查主要检查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眼科、口腔科以及辅助检查等项目。
2.体格检查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3.心理检测主要进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http://m.jh.bendibao.com/edu/gaokao.chsi.com.cn/gkxx/zc/ss/201806/20180612/1697224935.html)
怎样申请体检复查?
答:体检结论公示3日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军区招生办向承检医院申请一次复检,已由医院组织过复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复检。复检由承检医院组织实施,复检结果按初检结果告知程序办理。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院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