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华市武义县中小学招生优待政策

教育百科2022-09-10 16:55:44未知

2020年金华市武义县中小学招生优待政策

  1.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优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于报名前向县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认定后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入读。

  2.符合条件的科技人才、企业人才子女遵照《武义县新居民(县外户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人才(须经县旅游主管部门认定)子女入学,按《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意见》(武政发〔2016〕72号)文件规定执行。

  4.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校要妥善安排,不得歧视;无法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9139502),适龄的智障儿童到武义县培智学校或者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7928225、891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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