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盐202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教育百科2022-09-10 20:02:15佚名

嘉兴海盐202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办法

  1.中本一体招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培养试点招生工作有关精神,由嘉兴市考试院在学业水平考试后统筹招生管理及录取。

  2.集中统一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学生志愿,在中考后统一进行招生录取。

  3.补充录取招生。集中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生学校各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和补录条件,对统招阶段未录取的学生择优进行补充录取。

  4.志愿填报要求。考生根据本人意愿认真填写《2022年海盐县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点此扫描二维码可下载),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六个专业。要求填写清晰,保持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的对应一致性;如发生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不对应,录取时以专业代码为准;志愿填报表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5.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时,首先对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一经出现符合相关专业录取条件的,即被该专业录取。如出现因考生总分相同而又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则按语、数、外三门学科总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则按语文学科高者列前,如再相同,并列者共同录取。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根据考生是否服从其它志愿,择优进行调剂录取。若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统一录取工作结束后,可通过再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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