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招聘)对象
立志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且2021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的南湖(含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户籍考生。
二、承办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南湖区(含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分别委托6所高校承担,计划招生(招聘)27名。其中,南湖区19名,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8名。
三、招录与招聘
南湖区(含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对南湖区(含经开区城南、长水街道)户籍考生实施定向招生。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6月29日至30日8:30~17:30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3.体检。南湖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联合组织考生体检(体检一般安排在填报志愿后3天内)。
4.公示。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南湖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商各自人社部门后,按相关操作原则与体检考生各自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南湖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