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招生分为服务区内“房户一致”户籍生、服务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政策生七个类别,当前六类登记人数超过当年度服务区内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严格实施“房户一致优先、类别靠前优先、按户籍或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按积分高低排序”的原则(简称“两优先、两排序”)按类别按顺序分批依次录取新生。
1.服务区内“房户一致”户籍生
适龄儿童是本县服务区内城市社区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或适龄儿童少年是本县服务区内农村(农村社区)家庭户户籍的,即认定为服务区内“房户一致”户籍生。
2.服务区内户籍生
适龄儿童是本县服务区内家庭户户籍且祖辈在服务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的,即认定为服务区内户籍生。
当前两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先按类别靠前优先,再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
前两类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申请入学幼儿园服务区内父母(第一类)或祖辈(第二类)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明可在注册验证或开学后及时提供。
3.本县户籍房产生
适龄儿童是服务区外本县家庭户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的,即认定为本县户籍房产生。
4.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适龄儿童是非本县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的,即认定为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当第三、四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先按类别靠前优先,再按父母(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预登记。
第三、四类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申请入学幼儿园服务区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当年度父母一方的《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第四类)。预防接种证明可在注册验证或开学后及时提供。
5.其他形式落户生
适龄儿童在2020年5月1日之后随父母迁入本县的集体户户籍或以“租赁房屋”、“无房挂靠”等其他形式落户本县的。即认定为其他形式落户生。
当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可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预登记。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关此类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或住宅不动产权证)。预防接种证明可在注册验证或开学后及时提供。
6.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适龄儿童是非本县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无住宅产权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嘉善县新居民积分的,即认定为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当该类适龄儿童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积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未录取的幼儿园适龄儿童可到有余额学位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预登记。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当年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卡》等。预防接种证明可在注册验证或开学后及时提供。
7.政策生
为切实落实上级关于军人、援疆援藏干部、台胞、侨胞、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入园优待政策。由县教育局统一登记,统筹安排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