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27日
2022年嘉善县幼儿园招生办法
第四类:非嘉善县户籍房产生
(1)登记时间。如公办幼儿园对服务区内登记的前三类适龄儿童录取后还有余额学位,可招收第四类非本县户籍房产生,幼儿园在6月21日(周二)发布招生简章。第四类登记资格适龄儿童的家长于6月22日(周三)至6月23日(周四)内通过“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填报1所服务区内有余额学位的公办幼儿园。
(2)验证录取。幼儿园于6月25日(周六)将预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名单,第四类的适龄儿童和家长6月26日(周日)直接到相对应服务区幼儿园报名验证录取注册。
(3)上报备案。幼儿园将正式录取的名单于6月27日(周一)报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