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23日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文件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招生服务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经平湖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2年起,平湖市在幼儿园统筹招生范围内试行公办幼儿园和公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区招生办法,招生服务区现正式公布。
统筹招生总范围:
在杭平申航道—广陈塘—金海洋大道—平廊公路—稚川路—东田路—海盐塘—毓秀路—南市路—南环路—新华南路—乍嘉苏航道—金平湖大道—平善大道—嘉兴塘—南湖区界—昌盛路—福臻路—上海塘—杭平申航道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