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州市区普通高中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
1.民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各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于2021年3月底前向市教育局计财处申报,由其核定后公布。
2.民办学校招生分志愿生(包括正取生、自费生)和自主招生两部分。志愿生要事先公布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按平行志愿统一组织录取。自主招生由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录取结束后自行组织,由市教育考试院核准成绩和录取状态,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3.若个别民办学校需降分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以自行组 织生源降分录取,降分幅度可以放宽至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 控制分数线下 15 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