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绍兴越城幼儿园招生指南 2021绍兴越城区幼儿园招生

教育百科2022-09-11 03:35:11佚名

2022绍兴越城幼儿园招生指南 2021绍兴越城区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房户一致”优先

  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入园;“房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含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招生区域内有产权住房,且幼儿本人在该产权住房落户。

  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没有家庭产权住房、幼儿户籍出生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住房且从未变更,该处住房为幼儿出生至今唯一居住地的,可视同为“房户一致”。

  (二)双向选择

  适龄儿童父母自愿选择幼儿园报名,幼儿园依照招生原则自主录取。因公办幼儿园资源有限,无法满足所有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园需求,请家长理性选择。

  (三)公平公开公正

  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信息,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取得相应户籍的适龄儿童。小班招收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老城区(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塔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荡街道、稽山街道,下同)公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招生对象为户籍在老城区六街道内的小班适龄儿童;其他镇街公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招生对象为户籍在越城区内的小班适龄儿童。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有越城区户籍、房产的小班适龄儿童或符合越城区幼儿园招生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三、招生程序

  (一)备案

  各幼儿园综合园舍、保教人员配备等情况向教育科(学前办)审批新学年小班招生班级数,科学合理规范地制订招生计划,规定时间内报教育科(学前办)审核备案。

  (二)公告

  6月22日前,各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内容包括办园性质、幼儿园等级、招生对象及计划、报名时间及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资料和咨询电话等。

  (三)报名

  所有申请在越城区幼儿园就读小班的适龄儿童家长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报名、提交相关信息,公办、民办幼儿园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登录并实名认证,站点切换到绍兴市,越城区。

  2.6月27日9:00起,启动公办幼儿园网上报名,6月29日20:00报名结束。网络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可修改报名意向,系统关闭后所有信息将锁定无法修改。

  3.家长选择相应的报名通道和区域,根据提示进行报名。填报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同时可选择在所报幼儿园未录取的情况下是否接受调剂。如接受调剂,可另选其他1-2所公办幼儿园填报。具体详见招生管理系统上的《越城区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

  老城区外小区配套幼儿园与老城区幼儿园实行学部制办园的,该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学部制对应的老城区幼儿园。

  报名时需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利用伪造证件、过期权证等虚假材料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现场审核及录取资格。

  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29日。

  (四)网上审核

  6月30日,公办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房户一致优先”、“双向选择”等原则,对网上报名信息初审,通知能入围本园招生条件的小班适龄儿童家长进行现场审核,同时通知未入围幼儿家长等待调剂通知。

  (五)现场审核

  7月3日,接到现场审核通知的小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幼儿出生证、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届时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凭网络报名号到对应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未经网络报名的不予现场审核,逾期未现场审核视同自动放弃。

  7月7日前,接受志愿调剂的幼儿家长可在接到调剂通知后,到调剂幼儿园进行资料审核。

  7月8日前,尚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第二批线下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空余学位、报名时间和方式等。已被预录取的幼儿,不能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二批报名。

  7月10日,公办幼儿园完成小班幼儿的第二批预录取工作,做好网上信息录入。民办幼儿园按照“线下报名,线上录入”的方式同步做好幼儿报名信息网上录入,原则上民办幼儿园7月20日前完成录入工作。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预录取时要优先满足幼儿户籍、父母房产在越城区的适龄儿童,或在越城区务工、缴纳社保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

  (六)录取

  已预录取的适龄儿童父母按幼儿园规定的具体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幼儿体检合格证等到幼儿园注册,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视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招生组织、宣传和家长接待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

  (二)严格疫情防控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园必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按最新的防疫指令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人员集聚,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 学位紧张的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招收越城区户籍、父母房产在越城区的适龄儿童外,不招收父母双方均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均未在越城区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四)严格收费政策

  各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严禁擅自设立其他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民办幼儿园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五)加强指导监督

  区教体局协同属地镇街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协调和业务指导,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85132973、88316880),公开接受家长咨询与监督。区教体局把招生工作列入公办幼儿园年度考核和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内容,对未按规定招生的幼儿园,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年度相应处理。

  五、其他

  1.幼儿园招生班额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在园幼儿平均班额不超过30人。

  2.在优先满足区域内小班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三项园舍生均面积达到普及普惠区创建指标,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申请招收托班,托班人数每班原则上不超过20人。托班招生工作须在完成小班招生工作后方可进行,招生计划及方案须提前报教育科(学前办)审核备案。

  3.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和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入园问题,参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4.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有关文件和原则处理。

  2022学年越城区招生幼儿园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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