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州下半年高中段(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电子材料确认
1、电子材料提交。9月27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网报成功后,按下列电子材料清单要求把相关材料原件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并发送至湖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工作邮箱jyjsxgjc@126.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报名号”(如:高中语文+张三+报名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可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点此进入)下载)(申请人均须提供);
(6)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
2、电子材料审核
10月21日至10月24日,湖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或电话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