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德清小升初新生录取
(1)根据教育资源承载力情况,按一、二、三、四类,以学校(集团)为单位分类分批录取新生。
一类生优先录取,在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向周边学校分流。
二类生在报名人数未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向周边学校分流。
三类生在报名人数未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向周边学校分流。
四类生在报名人数未超所剩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在报名人数超所剩招生计划时,通过摇号录满本校(集团)计划,未录取的分流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城区学校无空位,则回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读。
教育集团的学校以集团为单位录取,录取后再作二次安排,二次安排方案由教育集团制定并与《德清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通告》同步公布。
施教区涉及农村的学校,按户籍优先的原则录取相关适龄儿童少年。
城区户籍新生录取后,就读期间须保留其户籍,对于户籍迁出人籍分离的,学校有权取消户籍学生资格。
(2)2022年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政策性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