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如下
验证时间:2021年8月9日—16日
验证材料:
(一)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三证:①户口本②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③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
(二)外县市随迁子女在新乐城区内居住并有自住房屋需提供五证:①户口本②居住证③务工或经商证明④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⑤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
(三)新乐籍,在城区有自住房屋,户口不在城区人员子女需提供三证①户口本②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公证证明等③经毕业学校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信息表。
以上各类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在2021年7月25日前取得。
温馨提示
“城区户口”是指户口登记在新乐城区公安分局(不含长寿街道办所辖各村);“非城区户口”是指户口登记在新乐城区公安分局以外的各乡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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