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推迟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在河北省教育厅文件基础上并提出了六条具体要求。
一是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要第一时间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各学校和全体师生,并做好督导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在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和指导下做好延迟开学方案,并做好相应工作预案。延迟开学期间,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每日消毒、通风,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性活动。
三是延迟开学期间,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通过微博、微信、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准确掌握师生动态信息,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未通知开学前各校不得自行开学,各校各年级均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活动。
四是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辅导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社会实践、冬令营、竞赛等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全部暂停,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已经提前收取费用的,应按规定做好解释和退费(采取线上支付方式)等工作。
五是各大中小学校要坚持“一校一策”实现停课不停学,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尽最大可能提供网上学习课程供学生学习,提供线上答疑辅导。教研和电教部门要加强相关工作指导。
六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取消春节休假,确保在岗在位。各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研判开学后学生流动产生的影响变化,认真研究制定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储备;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全方位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消杀整治,做好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工作要求,提前做好春季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