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办学校录取但不报到的学生,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公办学校招生情况,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因他人放弃就读机会而产生的空余学额,将如何补录?
随机派位过程实行一次性序号排位,对每个报名学生进行排序,排在招生计划数以内序号的学生确定为录取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学生,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依据一次性随机派位序号依次补录,不再组织第二次随机派位。
例如:某学校计划招录1000名学生,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一次性序号排位后,排在第1-1000号的学生确定为录取学生。假如这1000名学生中,有放弃就读资格或者经核验证件造假的,将从一次性排序的第1001号学生开始进行递补。
这里需要说明一种特殊情况,在上述案例中,如果一位学生填报了两个志愿,在第一志愿学校派位中排在序号第1001号,但他随后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那么他的第一志愿排序将不再有效,就失去了第一志愿学校第一顺位递补的资格。因此,第二志愿在设置上为学生“选填”,不做强制要求,可填也可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