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沧州务工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学生及其父母的居住证与实际居住房使用权一致,即来市区务工的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持有2020年6月30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市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申请入学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原始户口本(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②父母双方和孩子的正式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③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房主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水电费缴费凭单和物业费凭单;
④父母双方的合法劳动合同;
⑤父母双方沧州市区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一年以上);
⑥适龄学生医学出生证明;
⑦适龄学生父母为经商人员,还需提供取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
⑧适龄学生父母已取得居住证但在市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