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2021年6月25日下午,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了《石家庄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
继续执行“公民同招”政策
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继续执行“公民同招”政策,即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掐尖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参照2020年招生入学“公民同步、属地负责、计划管理、随机派位、稳定有序”的工作原则,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石家庄市教育局网站)(下同)进行报名,严格落实公民同招要求。未被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户籍和家庭住址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符合房户一致原则的学生按照片区就近入学。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