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
(一)关于3年制。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毕业学校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的学校名称填写。
(二)关于学历认定。
1.本省中专学历。
(1)《经评估合格、允许招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护理、助产/中医护理)---(省科教处、中医局提供)。
(2)《关于石家庄卫生学校等毕业生参加医护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卫科教字〔2005〕44号)。
2.跨省中专学历: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跨省招生计划和招生底册。
3.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军队院校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毕业证丢失:出具《毕业证明书》,学校、单位证明无效。
(三)关于在校生。
1.招生底册上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必须与报名表上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必须提前更正,修改处加盖省教育部门公章。
2.如录取后转专业,中专由教育厅出具证明,大专、本科由学校出具证明。
3.考点复审时如出现应届生申请表和招生底册信息不符,将退回报考材料,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接受其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