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关于明确全市社会培训机构(托育机构)2020年春季线下复课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宁校防组〔2020〕17号)文件精神,经各社会培训机构自主申报,栖霞区各主管和监管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实地验收,报区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现将全区第十二批4家符合线下复课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教学点)名单进行公示,准予复课的社会培训机构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复课后继续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健康检查、每日消毒、人员管控等常态防控工作。
未参加验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社会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
为了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栖霞区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学校专项组敬告广大家长,应选择验收合格的社会培训机构,以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机构违规办学,可查看其证照后向该机构的相应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5562792
栖霞区第十二批社会培训机构线下复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