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
安排专项指标,用于吸引姜堰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凡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并被录取且与区人社局、教育局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学生,顺利毕业,达到相关要求,安排到我区四星级高中任教。
➤具体措施
1.6月份(高考后)公布指标和资格条件
今年的指标共30个,其中,语文6个、数学8个、英语2个、生物2个、历史3个、政治3个、物理3个、化学2个、地理1个。
资格条件:
具有姜堰区户籍;
被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被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人员除外);
通过在高校的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参加相关考试合格;
身体健康。
2.暑期(7月份)办理登记手续与签订就业协议。
高中毕业生凭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登记手续,如某一学科登记人数超过公布指标,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某一学科签订协议最低分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累加得分,如仍相同,比较语文、数学两门相加得分,如仍相同,全部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签订就业协议时,相关人员缴纳1万元押金。
3.定向生毕业后根据协议落实就业。【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凡大学毕业后拿到相应证书的(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相关考试合格安排到我区四星级高中任教,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学科有2人以上就业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签约人员顺利毕业并到高中学校上岗后返还1万元押金,同时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8万元,费用由区财政负担(8万元一次性发放到任教学校,签约人员上岗一年后,每年发放2万元,四年发放到位。如其中有人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则从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当年起不予发放,多余金额返还财政)。
➤有关优质本科师范类高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注:含本科批次录取的其他“双一流”综合性大学师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