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流程

教育百科2022-09-13 20:07:22未知

邢台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流程

  受理条件

  1.2003年及以后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2.当年考试的成绩证书须在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办理(一般为成绩公布7个工作日后,也可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

  办理材料

  1、提供考生高考年度、联系电话和用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1号楼一层快捷即办区01-03号窗口 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流程

  以上环节均可在同一窗口即办即结

  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为服务广大考生,满足其学习和工作需要,提供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服务;依据文号:为服务广大考生,满足其学习和工作需要,提供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服务;条款号:全文;条款内容:为服务广大考生,满足其学习和工作需要,提供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服务。

本文标签: ,考生  ,统一考试  ,高等学校招生  ,工作  ,证书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