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秋季学期“平安开学、开学平安”,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商丘市有关学校秋季开学的批复》(豫疫防教专办〔2021〕39号)精神,我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分五批次开学,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批次,9月16日,高中三年级(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开学。
第二批次,9月17日,初中三年级开学。
第三批次,9月18日,高中一、二年级(含中职学校非毕业年级)、初中二年级、小学四、五、六年级开学。
第四批次,9月22日,小学二、三年级、幼儿园大班、中班开学。
第五批次,9月26日,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幼儿园小班、特殊教育学校开学。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返校前、返校途中和返校后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教职员工和学生信息排查和健康监测。遵循“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着力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同时,要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上好“开学第一课”。聚焦“疫情防控”主题,挖掘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事迹、人物,深入开展“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系列活动。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