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小学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武汉中小学考试管理
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
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考试科目为中考考试科目,普通高中考试科目为高考考试科目,各年级其他科目可以在学期结束前随堂组织考查(考核)。
考试原则上由学校组织,除初、高中学业考试按有关规定组织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跨校或以区为单位的统一考试。完善学业质量监测机制,各区根据需要每学期可以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组织1次学业质量监测,每次监测一个学段,最多只能抽取一个年级,抽样学生数不超过各学校该年级学生数的1/3,监测科目小学最多2门、初中最多3门。
杜绝提前结课备考、考题超标、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等违规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