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了《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时间,同时对免试认定范围、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等,做出明确规定。
招收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的高等学校从2021年起,可参加免试认定改革。
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湖北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学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