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咨询:
上午9:00 11:30下午14:30- 16:30
咨询电话: 83960266
年龄要求: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户籍及住房要求:
根据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以及学校实际办学规模,我校拟按以下顺序接收2020年一年级新生:
第一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致(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第二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孩子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武汉市。
第三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孩子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在武汉市。
特别说明:
(1)以上条款所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房屋必须为增量房(即一手房) ,不包括存量房(即二手房),且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必须在2020年内。
(2)若购买的是存量房(即二手房),则必须持有产权人登记为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同一户籍地址或住房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一个同校对口入学的学位(从2017年8月31日开始执行,但政策内二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