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报名:台江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于6月14日-17日在就读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存入档案。
(1)申请升入台江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台江区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在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经台江区教育局批准后安排升学。
(2)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于6月14日-17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由毕业小学负责汇总(附相关材料)报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由台江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8日-10日统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办理投档。
(3)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7月1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户籍在台江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有意向报考福州民办初中的学生需7月1日前到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
3.回五城区外地方升学的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其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具体程序如下:(1)到意向就读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介绍信;(2)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签收;(3)学校将介绍信复印件交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作为学生去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