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教师招考福利
1、外省籍部属免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分期给予20万元补助;
2、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
3、赴高校招聘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非厦门生源和厦门生源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1500元和800元住房补助;
4、提供教育人才公寓,直接拎包入住,
两年内每月租金减免1000元!
备注:住房补助和教育人才公寓只能享受其一
位置便利↓
租房补贴
1、五年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翔安无房的,可申请区级公共租赁房(免租金),用于本人实际居住;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申请享受实际租房补贴或区级公共租赁房(免租金),以上两种方式二选一。
01区级公共租赁房标准为:
婚前,按博士生和硕士生可申请一房一厅型、本科生可申请一房型;婚后,可申请二房一厅以上型。
02实际租房补贴标准为:
按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不超过3000元/月、2500元/月和2000元/月。
2、愿意在翔安区连续服务十年以上并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经签订服务协议,五年后,可延续申请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购房补贴
入职后,愿意在翔安区连续服务十年以上并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经签订服务协议,在翔安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购房补贴。服务未满10年调出本区的,将全额给予追回购房补贴。
安家补贴
外省籍部属免费优秀应届毕业生办理正式录用起三年内分期享受安家补贴20万元。
生活补贴
对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硕士每人3万元(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每人5万元(不超过40周岁)。
翔安教师优惠政策
聘用时符合《中共翔安区委关于印发〈翔安区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通知》(厦翔委〔2019〕56号)文件规定的引进条件,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聘用后取得相关资格或荣誉称号的,可按文件规定享受本区培育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租房政策方面:
享有本区人才房政策,免收租金5年,5年后回收。自行租房的给予不超过3.6万元/年的实际租房补贴,补贴5年。
各类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含市、区相关优惠政策)欢迎来电咨询
不但待遇十分优厚
▶配偶工作:引进人才配偶工作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职业身份给予照顾解决
▶子女就学: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时,可在区属学校各择校一次
▶在厦落户: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厦落户政策按《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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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收入丰厚+事业编制+厦门户口+配偶就业+子女入学
同安教师补贴
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向教育部直属高等师范院校、“985”“211”院校等校园招聘的优秀毕业生可享受如下激励政策:
1、租房补贴
五年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均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申请享受实际租房补贴。
实际租房补贴标准为:
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不超过3500元/月、3000元/月和2000元/月。
五年后,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本人愿意在同安区连续服务十年以上并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经签订服务协议,可延续申请享受以上租房补贴优惠政策。
2、购房补贴
教育部直属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普通教育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入职后,愿意在同安区连续服务十五年以上并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房且未享受有关住房优惠政策的,经签订服务协议,
在同安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45万元的购房补贴。
服务未满十五年调出本区的,将全额给予追回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不同时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