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研判,并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我市将从10月11日至10月18日分三批组织学生返校,开展线下教学。现就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1、10月11日:九年级、高三年级;
2、10月14日:七、八年级和高一、高二年级;
3、10月18日: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中职学校和高校所有年级。
有关要求:
1、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制定恢复线下教学实施方案,并报经县区(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
2、各学校要对照《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校组关于做好恢复线下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莆疫防指复学〔2021〕5号)要求,做好复学防控的各项准备工作后,采取错峰形式,有序组织师生员工返校开展线下教学。
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主动对接属地卫健部门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前48小时内及返校后的核酸检测工作。
莆田市教育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