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办学校网上报名需提供材料
(一)固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登记地址作为划片入学依据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注: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集体户、且登记地址无法界定划片入学学校的,需提供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要准确注明详细住址)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后,可按居住证明的住址选择划片入学学校。
(二)固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购房住址作为划片入学依据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3.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明:
(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
(2)已购住房但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3)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安置协议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注:以上(1)(2)(3),仅需选择一种情况,作为报名条件提交即可。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必须为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用途为住宅。
(三)随迁子女报名入学(非固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区别下列三种不同情况,提供相应材料:
第一类人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在固安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住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其中,固安县户籍人员无需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4.实际住所证明:
(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
(2)已购住房但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3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安置协议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注:以上(1)(2)(3),仅需选择一种情况,作为报名条件提交即可。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必须为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用途为住宅。
5.进城务工(或经商)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为固安城区招生范围内),须连续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日期应在2023年1月17日之前)或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1、此证明可在固安县市民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自行打印或在企业网络终端打印。2、截至2023年7月17日,用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时间满6个月以上。3、不包括灵活就业)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须连续经商满6个月以上,并提供由工商、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发日期应在2023 年1月 17日之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为固安城区招生范围内。
(3)在固安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的,须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类人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未在固安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住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其中,固安县户籍人员无需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4.实际住所证明:
(1)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
(2)已购住房并入住但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3)回迁户需提供回迁安置协议和本年度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
注:以上(1)(2)(3),仅需选择一种情况,作为报名条件提交即可。水费、电费、燃气费缴费收据必须为法定监护人名下,房产用途为住宅。
第三类人员:监护人在固安城区无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居住,且在固安城区务工或经商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住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其中,固安县户籍人员无需提供《居住证》。
2.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薄
4.实际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与《居住证》登记住址一致的住房证明以及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招生区域内租住商品房的,须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在正常租期之内,并提供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备案日期在 2023年1月17日之前)。
(2)租住单位公房的,截至2023年7月17日,须连续居住满6个月并在正常租期内,提交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3)租住农民个人房且无房产证的,截至2023 年7月17日,须连续居住满6个月并在正常租期内,提供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
(4)租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截至2023年7月17日,须连续居住满6个月并在正常租期内,提供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
5.进城务工(或经商)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的(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为固安城区招生范围内),须连续工作满 6个月以上,并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日期应在2023年1月17日之前)或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证明(1、此证明可在固安县市民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自行打印或在企业网络终端打印。2、截至2023年7月17日,用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时间满6个月以上。3、不包括灵活就业)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的,须连续经商满6个月以上,并提供由工商、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发日期应在2023 年的1月17日之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须为固安城区招生范围内。
(3)在固安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就职的,须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不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在固安县有入学需求,由家长自行联系固安县城区公办学校以外有学位的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