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初中招生注意事项(永春一中2020初中招生方案)

教育百科2022-09-17 20:17:06佚名

永春县初中招生注意事项(永春一中2020初中招生方案)

  2022永春县小升初招生注意事项

  1.户籍在县直单位、桃城镇直单位和永春侨中招生区域6个村(社区),在桃城中心小学、桃溪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就读永春侨中的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寄挂及户籍不在永春侨中招生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永春侨中招生区域内购房,要求就读永春侨中的必须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和与业主关系的证明材料。

  3.从2022年秋季入学开始,购房户子女在县城区初中招生和转学,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以产权证落款时间为准)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4.桃城镇所属村(社区)现任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子女,要求就读永春侨中,必须提供户口簿和镇政府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

  5.2021年度受县委政府表彰纳税大户中的重点民营工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要求就读永春侨中,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父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6.三侨、港、澳、台籍子女要求就读永春侨中,必须提供其父母及其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7.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要求回我县户籍所在地录取初中的对象必须提供户口簿、《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样式见附件)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学校公章)。

  8.购房户须提供能体现入学对象与业主关系的户籍证明、购房合同与购房税务发票或房产证。购买店面的需提供业主经商营业执照材料。

  9.户籍入户和购房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招生咨询电话

  教育局中教股:23878882

  永春侨中:18650913256

  永春二中:23860528

  永春文明中学:23827268

  永春崇贤中学: 23880384

  附件:小学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

  永春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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